受委托,0567.c拉斯维加斯(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闽JLC515等11辆车所有权转让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MNDCQ2021020(1)
2、竞价标的:闽JLC515等11辆车所有权转让,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型号 |
挂牌价(元) |
1 |
闽JLC515 |
东南牌DN7156H5S2 |
476500 |
2 |
闽JKP337 |
东南牌DN7156H5S2 |
|
3 |
闽JJP566 |
东南牌DN7156H5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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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闽JJK569 |
东南牌DN7156H5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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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闽JLF831 |
东南牌DN7156H5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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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闽JJU012 |
东南牌DN7156H5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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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闽JGJ795 |
东南牌DN7156H5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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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闽JGM111 |
东南牌DN7156H5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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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闽JHF373 |
东南牌DN7156H5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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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闽JGX685 |
东南牌DN7156H5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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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闽JRV765 |
荣威 CSA7151GEMA, |
3、标的简介:
标的1闽JLC515,登记于2018年5月18日,已行驶里程约8794公里,发动机号为SZDS878。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5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4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7月。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 3月5日。
标的2闽JKP337,登记于2018年4月25日,已行驶里程约8913公里,发动机号为SZCK672。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4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7月。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5日。
标的3闽JJP566,登记于2018年4月25日,已行驶里程约9053公里,发动机号为SZCK682。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4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7月。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5日。
标的4闽JJK569,登记于2018年5月24日,已行驶里程约8735公里,发动机号为SZCK620。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4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7月。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5日。
标的5闽JLE831,登记于2018年4月25日,已行驶里程约8669公里,发动机号为SZCK619。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4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7月。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5日。
标的6闽JJU012,登记于2018年4月25日,已行驶里程约8229公里,发动机号为SZCK685。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4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7月。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5日。
标的7闽JGJ795,登记于2017年10月20日,已行驶里程约10602公里,发动机号为SZAT201。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10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11月。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5日。
标的8闽JGM111,登记于2017年10月20日,已行驶里程约10986公里,发动机号为SZAT197。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10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11月。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5 日。
标的9闽JHF373,登记于2017年10月20日,已行驶里程约9314公里,发动机号为SZAT175。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10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11月。评估基准日为 2021年3月5日。
标的10闽JGX685,登记于2017年10月20日,已行驶里程约 9014公里,发动机号为SZAT169。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10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11月。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5日。
标的11闽JRV765,登记于2019年8月5日,已行驶里程约3918公里,发动机号为SCGK5060382。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8月,车辆交强险至2021年7月,商业保险至2021年8月。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5日。
受让方需一次性受让11辆车。
各标的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与行驶证或登记证不一致的以行驶证或登记证为准。行驶里程以具体看样为准。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若竞买人竞买某一标的成功,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佣金后余款直接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差额部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前转入本公司账户)。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用途应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0567.c拉斯维加斯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开户帐号:35001688141052500864;
5、特别提示:
(1)本项目标的车况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权益互联网站的竞价大厅(网址:https://qyhl.com.cn/)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3)车辆补办年检及相关保险由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买受人自理。
6、对受让方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受让方应于竞买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本公司缴纳成交价款差额部分款项,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3)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件和《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并在《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车辆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应在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与转让方进行车辆移交,办理书面交付手续,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割完毕函》连同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一并交于本公司。
(5)其他要求详见《二手车买卖合同》。
7、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8、公告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9日。
9、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注册权益互联网站(https://qyhl.com.cn/ )账号,并于2021年4月19日17时前至本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2层)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权益互联竞价大厅参与本场竞价。
10、看样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9日(工作日)。
11、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公司可以在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加价幅度(元)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
500或500整数倍 |
2021年4月20日9:30分 |
90秒 |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1年4月2日开始。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竞买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买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若自由报价阶段无人报价,则不进入限时报价阶段。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13、交易佣金:确定为转让标的受让方的竞买人,无须向竞价组织方支付佣金。
14、其他说明:
(1)买受方需要承担拆除安装在该车上的驾考电子评判设备的费用,每辆车约4000元。
(2)资产须在交易之日起10日内移交完毕。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2292676
0567.c拉斯维加斯
2021年4月2日